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山東省政府信息公開辦法》,特向社會公布2014年度本機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全文包括: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基本情況概述、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重點領域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情況、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的辦理、收費及減免情況、因政府信息公開申請?zhí)崞鹦姓妥h、行政訴訟和舉報投訴的情況、政府信息公開保密審查及監(jiān)督檢查情況、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存在的問題及改進情況、需要說明的事項與附表。
報告中所列數據的統(tǒng)計期限自2014年1月1日起至2014年12月31日止。報告的電子版可在市政府門戶“中國泰安”(www.xuefoo.cn)或本機關網站“泰安商務網”(www.tasw.gov.cn)下載。如對本報告有任何疑問,請與泰安市商務局聯系(地址:泰安市市政大樓B7036;郵編:271000;電話:0538-6997906;傳真:0538-6991392;電子郵箱:swj7906@163.com)。
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基本情況概述
2014年,市商務局全面貫徹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全會、四中全會精神,結合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認真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和省市有關規(guī)定,堅持以公開為原則、不公開為例外,以深化公開內容為核心,依法如實公開政務信息,嚴格辦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不斷提高機關工作透明度,切實保障了人民群眾的知情權、參與權、監(jiān)督權和表達權,促進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取得新成效,有力推動了全市商務事業(yè)持續(xù)快速健康發(fā)展。
(一)加強組織領導,健全政府信息公開機制。局領導高度重視,將信息公開工作擺上重要議事日程,調整充實了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領導小組,由局長任組長、副局長任副組長,領導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組織、指揮、協(xié)調;局機關各科室和局屬事業(yè)單位負責人為小組成員,承擔各自職能范圍內的信息公開工作。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明確專兼職工作人員各一人,負責政務公開的日常事務性管理工作。形成了主要領導牽頭部署,分管領導具體負責,有關科室分工明確的工作格局,健全完善了責任到人、考核到位、上下聯動、齊抓共管、整體推進的長效機制,基本構建起了“全覆蓋”、“多渠道”、“無縫隙”的信息公開網絡,著力保障了商務系統(tǒng)信息公開工作的順利開展。
(二)完善制度建設,夯實政府信息公開基礎。按照局信息公開領導小組要求,制定下發(fā)了《泰安市商務局關于進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意見》,進一步明確了政府信息公開的指導思想、公開原則、組織機構、工作職責、工作目標、工作程序和監(jiān)督考核措施。認真梳理了信息依申請公開辦法、公開審核辦法、公開保密管理暫行規(guī)定、信息公開規(guī)定行為責任追究辦法、信息公開工作考核制度、信息公開工作監(jiān)督檢查制度,重新修訂了《泰安市商務局政府信息公開指南》、《泰安市商務局政府信息主動公開制度》、《泰安市商務局公文類信息公開審核發(fā)布制度》、《泰安市商務局政府信息公開保密審查制度》,完善了信息發(fā)布組織推進機制、信息發(fā)布協(xié)調機制、保密審查機制等基礎性工作,基本實現了公開工作全程有依據、有規(guī)范、有標準,從制度上確保了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有序推行。
(三)推進載體建設,構筑政府信息公開平臺。一是充分發(fā)揮主網站信息第一平臺作用。根據國務院辦公廳印發(fā)的《2014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要點》要求,對我局主網站“泰安商務網”黨務、政務信息公開版塊進行改版充實,新增重點領域行政權力清單公開、行政審批公開、行政執(zhí)法公開等專欄,優(yōu)化了布局功能,細化了公開內容,并及時在網站上發(fā)布政策法規(guī)、行政動態(tài)等政務信息,進一步發(fā)揮“泰安商務網”作為政府信息公開的平臺和窗口作用,著力打造了公開、透明、全面的全市商務工作信息發(fā)布主渠道。二是豐富信息公開方式。結合商務工作實際,統(tǒng)籌運用新聞發(fā)言人、政府網站、新聞報刊、電視臺、在線訪談等渠道,全方位開展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重視發(fā)揮“@泰安發(fā)布”微博、“泰安商務”政務微博、“中華泰山走向世界”手機報、“智慧商務通”手機短信等新媒體的信息公開服務作用,及時向企業(yè)、社會公眾提供政策法規(guī)、通知公告、重點項目建設等各類消息,及時回應社會關切,拓寬了信息覆蓋面的廣度,提高了政府信息公開的時效性。三是暢通與公眾聯系渠道。密切關注社會輿情,廣泛接受群眾監(jiān)督,將“12312”商務熱線服務打造為聯系群眾最重要、最暢通、最便捷、最信任的渠道,以高度的責任心和責任感,認真受理群眾反映的問題,真正做到知民情、體民心、解民憂。
(四)把關信息質量,規(guī)范政府信息公開程序。一是確保信息公開準確安全。對主動公開的政務信息進行了梳理歸類,凡是與企業(yè)、公眾利益密切相關的工作事項,只要不涉及國家機密,不影響公共利益和他人利益的,都向社會或在一定范圍內公開。針對公開內容的不同情況,做到了常規(guī)性工作定期公開,例如政府各類發(fā)文、局機關建設情況、商務工作年度總結報告等;臨時性工作隨時公開,在我局門戶網站顯要位置設立了綜合新聞和數十項業(yè)務專欄公布,為群眾獲取信息提供了便利,有效提升了商務工作的社會地位和影響力,樹立了良好的公眾形象。二是確保信息公開嚴謹權威。按照“誰發(fā)布誰審查、誰審查誰負責”的原則,認真做好對擬發(fā)布政府信息的審定工作,以符合包括保密規(guī)定在內的各項要求,發(fā)布的信息涉及其他行政機關的,在公開該信息前,與所涉及的其他行政機關進行溝通、確認,保證公開的信息準確一致,基本實現了政府信息公開依法、規(guī)范、有序運轉。
(五)堅持公開透明,深化政府信息公開內容。一是繼續(xù)深化財政預算決算公開,著力細化了“三公”經費公開內容, 2014年度預算、2013年度決算均已于“泰安商務網”機關門戶網站公布,主動接受社會大眾監(jiān)督。二是加強行政權力運行動態(tài)信息公開。積極落實權力清單制度,對我局現有的行政審批事項進行梳理自查,由原來的20項削減為9項,精簡55%,及時繪制并公開了權力運行流程圖;重點做好涉及企業(yè)群眾切身利益、需要社會公眾廣泛知曉或參與的行政審批項目審批過程、審批結果公開工作;推進行政執(zhí)法結果公開,及時依法公開了全市制售假冒偽劣商品和侵犯知識產權行政處罰案件信息,方便群眾知情查閱。
(六)強化督查考核,完善政府信息公開保障機制。以《泰安市商務局關于進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意見》為指導,以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為牽引,大力完善考核制度,突出任務落實,強化民意導向,把群眾滿意不滿意作為考核工作的出發(fā)點和落腳點,把各科室政府信息工作情況納入了年度科室綜合工作考核范圍,作為評定有關人員工作實績、實施獎懲的重要依據之一,進一步提升了機關效能與服務建設。積極配合有關部門定期不定期對我局信息公開特別是重點領域政府信息公開情況進行督促檢查,對任務不落實、工作不到位、成效不明顯、群眾不滿意的進行認真整改,確保信息公開工作落到實處,抓出實效。
二、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一)公開數量及形式。2014年度,在泰安市人民政府門戶網站向社會主動公開信息86條,內容涉及政策法規(guī)、領導活動、工作動態(tài)各方面,依托局機關門戶網站“泰安商務網”發(fā)布綜合新聞及其他商務動態(tài)等信息313條,利用手機短信、“智慧商務通”等平臺發(fā)布信息38條,報送“@泰安發(fā)布”微博96篇,“泰安商務”政務微博發(fā)布46篇,通過報刊、廣播電視、網絡媒體等渠道發(fā)布20余篇,累計主動公開信息600余條。
(二)公眾互動交流情況。認真傾聽群眾的建議和意見,組織參加“2014年泰安市機關作風和政風行風網絡熱線”視頻直播節(jié)目,現場解答了15位網友提問,并在7個工作日內對其余有效問題進行了書面答復和直接交流。充分利用政務微博、“智慧商務通”短信平臺、12312商務服務熱線、服務直通車等多種形式,主動回應社會關切。
三、重點領域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情況
根據省《關于做好制售假冒偽劣商品和侵犯知識產權行政處罰案件信息公開工作的通知》(魯打假辦字[2014]6號)的精神,要求在政府網站公開適用一般程序查辦的行政處罰案件信息,并且自2014年7月開始,每月后10日內向省打假辦報送行政處罰案件信息。2014年度,在局機關門戶網站“侵犯知識產權和制售假冒偽劣商品行政處罰案件信息”雙打專題欄目,共計公布行政執(zhí)法案件信息35件,被省商務廳網站采用5篇,國家打假網站轉載1篇。
(一)高度重視,加強組織領導。依法公開行政處罰案件信息,是建設現代政府、提高政府公信力和保障公眾知情權、參與權、監(jiān)督權的重要舉措。市打擊侵權假冒工作領導小組和商務行政執(zhí)法部門和是我市行政處罰案件信息公開工作的領導機構,公開行政處罰案件信息,有利于警示經營者、約束執(zhí)法者、保護消費者,促進嚴格、規(guī)范、公正、文明執(zhí)法,推動違規(guī)失信信息共享和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維護公平競爭的市場秩序,對于提升產品質量和產業(yè)升級、增強消費者信心、保護知識產權、鼓勵創(chuàng)新等都具有重要意義
(二)依法公開,落實制度細則。信息公開的內容為《國務院批轉全國打擊侵犯知識產權和制售假冒偽劣商品工作領導小組<關于依法公開制售假冒偽劣商品和侵犯知識產權行政處罰案件信息的意見(試行)>的通知》中“公開的內容”部分。除法律、法規(guī)另有規(guī)定外,對屬于主動公開范圍的假冒偽劣和侵權行政處罰案件信息,自行政執(zhí)法機關作出處罰決定或處罰決定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予以公開。對食品藥品、衛(wèi)生器材、農業(yè)生產資料等事關人民群眾健康和安全領域的假冒偽劣和侵權行政處罰案件信息,嚴格根據相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及時予以公開。
(三)嚴格考核,加強監(jiān)督檢查。將行政處罰案件信息公開工作納入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監(jiān)督檢查內容,建立健全考核和責任追究制度,定期進行考核。對不履行信息公開義務、不及時公開或更新信息內容、違規(guī)收取費用等行為,配合上級機關和監(jiān)察機關依法責令改正并追究責任。
四、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辦理、收費及減免情況
2014年度,未收到信息公開申請,對申請?zhí)峁┑男畔⒐_均免費,未發(fā)生政府信息公開收費及減免情況。
五、政府信息公開行政復議、行政訴訟和舉報投訴情況
2014年度,未出現政府信息公開行政復議、行政訴訟和舉報投訴情況。
六、政府信息公開保密審查及監(jiān)督檢查情況
根據市政府信息公開保密工作有關規(guī)定,對公開的信息內容進行了全面自查,截止2014年底,在我局對外公開的政府信息中未發(fā)現涉密信息。
七、存在的問題及改進措施
總體上看,市商務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目前正在有序、有力、有效推進,雖然取得了一定成績,但與《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的要求相比仍存在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現在:政府信息公開的意識、工作的主動性和自覺性有待進一步增強,與群眾利益密切相關的信息公開廣度、深度還不夠,依申請公開的辦理能力仍需進一步提高,信息公開工作基礎、自身建設等還需進一步夯實,對商務事業(yè)建設的服務作用需要進一步發(fā)揮。2015年,將進一步加大《條例》和《辦法》的實施力度,在更廣領域、更大范圍、更高層次上促進政府信息公開,重點做好以下幾個方面工作:
(一)進一步提高信息公開主動性和自覺性。全面嚴格執(zhí)行政府信息公開有關規(guī)定,在原有主動公開基礎上,進一步擴大信息公開的深度和廣度,暢通公開途徑,做好文件分類和信息發(fā)布,落實信息公開保密審查制度,提高信息公開保密審查能力,務求做到全面、及時、準確的信息公開。
(二)進一步確保依申請公開合法性和規(guī)范性。對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申請公開政府信息的,務必依法在規(guī)定時限內予以答復,做到依法有據、嚴謹規(guī)范、慎重穩(wěn)妥,嚴格按照依申請公開工作制度,遵循依申請公開的受理、辦理、審查、答復等流程,規(guī)范回復各項申請,進一步提高依申請公開答復水平,滿足人民群眾的合理需求。
(三)進一步強化業(yè)務指導和綜合協(xié)調。一是抓好業(yè)務培訓。積極組織相關人員參加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業(yè)務培訓,提高信息公開承辦人員能力素質。同時,加強對機關全體人員的宣傳教育和對社會公眾的宣傳,利用信息公示欄及網絡媒體等形式進行廣泛宣傳,形成信息公開工作的良好氛圍。二是做好信息公開的維護和更新工作。按照政府信息公開形式服從內容、方便公眾辦事和監(jiān)督的原則,及時在“中國·泰安”政府門戶網站信息公開欄和“泰安商務網”機關網站上公布各類信息,確保工作連續(xù)不間斷。三是組織工作交流。制定符合實際的發(fā)展思路和工作目標,引導信息公開工作人員自覺按照政府信息公開的要求謀劃工作,用改革創(chuàng)新的思路和辦法解決問題,不斷開創(chuàng)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