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事正文
唐朝贞观年间,有一位孝廉,姓周名玄,为人正直,事母至孝,又博学多才,在当地很有名望。
周玄有一同乡,因犯了盗窃罪被官府抓捕。这人为了减轻自己的罪责,竟诬告周玄是他的同谋。官府不加详察,便将周玄捉拿入狱,严刑拷打,逼他认罪。
周玄蒙受不白之冤,心中悲愤。他知道自己是清白的,但百口莫辩。在狱中,他想起母亲无人侍奉,不禁泪如雨下。
绝望之际,他忽然想起家中藏有一卷《金刚经》,是父亲生前留下的。父亲在世时,常对他说:「《金刚经》是经中之王,功德无量。若遇危难,至诚持诵,必有感应。」
于是,周玄便在狱中一心持诵《金刚经》。他日夜不断,除了吃饭睡觉,其余时间都在念经。心中至诚,不念其他,唯以经文为依怙。
如此过了数月。一日深夜,周玄正在念经,忽听得「啪」的一声,一样东西从狱中天窗掉了下来,落在地上。
周玄吓了一跳,借着月光一看,竟是一段竹子,两端都有竹节封着,不长不短,正好一尺有余。他捡起竹子,沉甸甸的,不知里面装了什么。
此时,狱卒也听到了声音,赶了过来。狱卒拿过竹子,用刀劈开。只听「哗」的一声,从竹子里掉出一卷经书来。众人展开一看,竟是半部《金刚经》,上面的最后一句是:「法尚应舍,何况非法。」
众人见此异象,无不惊骇。狱卒急忙将此事上报知府。知府听了,也觉得稀奇。他想:这周玄若是有罪之人,怎么会有此神异之事?莫非真是冤枉的?
于是,知府命人重新审理此案。经过详细调查,终于查明周玄确是被人诬陷。那真正的盗贼,听说了周玄持经感应的奇事后,也心生恐惧,主动投案自首,坦白了自己的全部罪行,并对诬告周玄一事供认不讳。
真相大白,周玄被无罪释放。出狱那天,他跪在牢门前,对着那卷从天而降的《金刚经》,顶礼膜拜,泪流满面。
周玄回到家中,母子相见,恍如隔世。他将这件奇事告诉母亲,母亲也念佛不已。此后,周玄更加精进持诵《金刚经》,一生不辍。后来,他考中进士,官至刺史,为官清廉,造福一方,深受百姓爱戴。
《金刚经》云:「若复有人,闻此经典,信心不逆,其福胜彼。何况书写、受持、读诵、为人解说。」 持经功德,真实不虚。
因果启示
周玄蒙冤入狱,以至诚心持诵《金刚经》,感得竹中出经的神异之事,终获昭雪。这则公案,充分显示了受持《金刚经》的不可思议功德。
《金刚经》是经中之王,六百卷般若经的核心。经中所说的「应无所住而生其心」、「凡所有相,皆是虚妄」、「法尚应舍,何况非法」等法语,皆是佛陀智慧的结晶。
受持此经,有何等功德?《金刚经》中说:「若有善男子、善女人,初日分以恒河沙等身布施,中日分复以恒河沙等身布施,后日分亦以恒河沙等身布施,如是无量百千万亿劫,以身布施。若复有人,闻此经典,信心不逆,其福胜彼。」
可见,持经之福,胜过无量身布施。为什么?因为身布施是财布施,得人天福报;而受持经典,是法布施,能令众生开智慧、了生死、出三界,直至成佛。其功德之大,岂能以算数譬喻而知?
不仅《金刚经》如是,一切佛经,皆有如是功德。因为佛经是佛的法身舍利,是众生的无上慈航。恭敬经典、受持读诵、为人解说,皆能获福无量。
愿世人皆能恭敬经典,信受奉行,以经为师,以戒为友,同登彼岸,共证菩提。
相关经证
《金刚般若波罗蜜经》云:「若复有人,闻此经典,信心不逆,其福胜彼。何况书写、受持、读诵、为人解说。须菩提!以要言之,是经有不可思议、不可称量、无边功德。」
《金刚般若波罗蜜经》云:「法尚应舍,何况非法。」